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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8月21日 星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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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垄断揭示法治经济正剔除“超国民待遇”

  编者按

  过去的一个月反垄断进入“白热化”,奔驰、奥迪、克莱斯勒和微软等外企相继卷入调查,为外企在华享受“超国民待遇”的时代画上句号。不过,反垄断绝非针对“洋老虎”。近两年,央企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因涉嫌互联网接入垄断成为被调查对象;名酒茅台、五粮液去年因价格垄断均接到巨额罚单。这说明中国市场执法坚持了全面、公正原则。

  在此基础上,中国决策者把改革触角不断引向深入。18日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强调,将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,实现薪酬水平适当、结构合理、管理规范、监督有效,对不合理的偏高、过高收入进行调整。

  从反腐行动到打击垄断,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到深化财税制度改革,相关改革动议意在破除利益藩篱,让发展红利更有效地惠及民众,勾勒出中国决策层正寻求更有效率的可持续发展治理思路。

  □ 傅云威(新华社记者)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全面改革砥砺前行之际,中国多领域的治理理念和实践正经历一场变革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前审议了改革央企薪酬制度、履职待遇等重要事项,彰显了决策层稳步推进国企改革的决心。

  中央最新改革动向再次告诉世人,治理变革对事不对人———不论中资或外资,国企或民企,现阶段改革侧重会有不同,但指向一致,那就是造就法治、公平、有序的经济和社会新常态。

  近期,伴随中国执法部门全面严查商业贿赂、行业垄断行为,一些商界“翘楚”先后中招,其中不乏知名洋品牌。一些西方媒体和商会组织为此质疑中国市场执法有失公允,有针对西方企业之嫌。这样的质疑本身缺乏依据,谈不上公允,只能暴露出某些西方人对中国改革全局、市场执法动态和国际意义茫然无知。

  粗略盘点近期中国商业执法行动不难发现,执法者总体遵循了中外企业一视同仁,同罪同罚、公平公正,对事不对人的原则。譬如,去年初发改委惩治境外液晶面板商价格垄断之后不到两个月,就以参与价格垄断协议为由,对两家国有高端白酒企业开出了4.49亿元的天价罚单。随后,当局在整治婴幼儿配方奶粉价格垄断案中,既罚了涉案的洋品牌,也罚了本国违法企业,并未内外有别。

  今年以来,在食品、汽车、软件等行业,执法者开始出重拳整治相关违法企业。对此,澳大利亚经济学家郭生祥指出,中国执法部门选定目标的参照标准绝不会是国别,而是涉事企业的市场地位、涉嫌问题的性质以及与改革热域的关联程度。

  从更广的视野观之,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更高层次。强化市场执法,与国际接轨,是大势所趋,不可逆转。一方面,中国市场的全球分量和资源禀赋,决定了中国无需再借助有违公平原则的“优惠政策”笼络强势资本;另一方面,中国要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深化市场改革,客观上要求更加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,不断完善法治,维护市场公平,与国际惯例接轨。

  从这个意义看,在反垄断、惩贪腐、惠民生、转职能、促创新的政策组合表象下,中国实则意在铸就或者说重构一种成熟经济体应有的常态,其特点是:去特权倡公平,去行政倡法治,去垄断倡竞争,去审批倡备案,去暗箱倡透明等等。

  正如英国《金融时报》所言,面对更加严格而规范的中国市场监管环境,相关市场主体必须对即将到来的“成长的烦恼”有所警觉,做出必要的调适。在经济调整升级、机构简政放权的改革背景下,今后中国市场的真正吸引力不在于市场主体可通过“搞关系”获取隐秘的“超国民待遇”,而是可在日趋法治的环境下,光明正大地谋取“国民待遇”,享受法治经济之利,感受公平公正的阳光,拥有预期稳定的未来。

  从这个意义上说,中国在多领域的治理变革,是对市场公平的负责,也是对所有投资者的保护。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,不应恐惧,而应倍感安心、宽慰。

  理念决定行动,道路决定命运。中国经济的新常态不局限于更可持续、更有质量的经济增速,而在更深层次上则取决于更加系统的改革顶层设计,更为现代化的治理理念和具有操作性的实现路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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