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》
以新技术引领媒体融合 驱动转型升级
核心 提示 顺应互联网传播移动化、社交化、视频化的趋势,积极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新技术,发展移动客户端、手机网站等新应用新业态 据新华社电 8月18日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。《意见》对新形势下如何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,做出了具体部署。 《意见》指出,整合新闻媒体资源,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,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、推进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,是适应媒体格局深刻变化、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的重要举措。通过融合发展,使我们的主流媒体科学运用先进传播技术,增强信息生产和服务能力,更好地传播党和政府声音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。 《意见》提出,推动媒体融合发展,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,强化互联网思维,坚持正确方向和舆论导向、坚持统筹协调、坚持创新发展、坚持一体化发展、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。 《意见》强调,推动媒体融合发展,要将技术建设和内容建设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。要顺应互联网传播移动化、社交化、视频化的趋势,积极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等新技术,发展移动客户端、手机网站等新应用新业态,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,以新技术引领媒体融合发展、驱动媒体转型升级。同时,要适应新兴媒体传播特点,加强内容建设,创新采编流程,优化信息服务,以内容优势赢得发展优势。 《意见》指出,推动媒体融合发展,要按照积极推进、科学发展、规范管理、确保导向的要求,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、渠道、平台、经营、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,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、手段先进、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,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,形成立体多样、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。要一手抓融合,一手抓管理,确保融合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。 |
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, 包括但不限于图片、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、信息等, 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, 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、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。获得合法授权的, 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 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“来源: 成都商报”字样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 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侵权举报电话: 028-867836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