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瓶水的小事,为何引发公众气愤?关键还是,身处“人人为我、我为人人”的良善社会,是每个人的期待 夏日炎炎,有人爱心送清凉,有人昧心搬走水。几瓶矿泉水,也能折射人性。近日,一男子骑电动车顺手“牵”水的视频,引发网友愤慨。 起因是,福建商户朱先生在店门前设立免费的“爱心冷饮摊”,让他不解的是,有时水消耗得特别快。查看监控发现,“爱心水”被大量搬走,有人竟然骑电动车一次搬走三箱。朱先生有些生气,将监控视频发到社交平台上,配文道:“大哥,你这是上爱心驿站进货来了吧?”目前,当地警方已介入处理此事。 从视频来看,搬水男子动作娴熟,桌上摆放的瓶装水,一瓶都不放过。临走时,还惦记冰柜里的冷饮,把电动车塞得满满当当。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后,如何惩处该男子,成为争议焦点。有人建议以盗窃罪惩处,有人建议用高额罚款惩戒。 针对是否构成盗窃罪,有律师表示:“这种行为虽然不妥、违反社会公德,但并不构成盗窃罪。一方面,商户已经主动放弃了矿泉水的所有权,同意由不特定的人取走;另一方面,矿泉水的价值低于刑事立案标准。”但社会的公序良俗,需要每个人维护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,对不文明行为的纵容,可能会带坏社会风气,拉低道德底线。 结合相关细节分析,从爱心冷饮摊打出的横幅看,“免费领取”是其次,关键是“把水留给更有需要的人”,一个“更”字突出重点。而商户朱先生赠水的对象也很明确,因为天气酷热,看到很多环卫工、外卖员、交警等在烈日下工作十分辛苦,朱先生便在店门前设立了一个24小时开放的爱心冷饮摊。 由此来看,爱心水无偿赠予也附加了条件,那就是针对特定人群,尽管一些过路的市民口渴了会来拿上一瓶,但这跟大批量搬运爱心水的行为性质不同。对于尚未送出的矿泉水,应该说,朱先生以及在此处投放爱心水的其他人,并未放弃“所有权”和“监督权”。那么对类似行为,公安机关能否深入调研案情,依法认定搬水男的责任?如果仅止于道德谴责,恐怕还会有跟风仿效者出现。 几瓶水的小事,为何引发公众气愤?关键还是,身处“人人为我、我为人人”的良善社会,是每个人的期待。不让爱心人士寒心、不让善行被辜负,对“小恶”给予训导和惩戒,才能守住筑牢诚信社会的堤坝。 成都商报-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如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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